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第20号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部分金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第一批共计110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等1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1),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监督实施、解释,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修改、废止。
二、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等6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2),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实施、解释、修改。
三、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授权分行、营业管理部审核批准外资银行驻华代表处展期申请的通知》等3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3),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1:共同监督实施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11件)
01 中国人民银行执行《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的通知银发[2002]388号
02 中国人民银行转发《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搞好已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银发[2003]67号
03 关于印发《支付结算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93号
0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236号
05 关于下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17号
06 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通知银发[1997]245号
07 关于商业银行国际结算远期信用证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的通知银发[1997]430号
08 关于印发《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38号
0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2号
1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374号
11 关于印发《关于对金融系统工作人员违反金融规章制度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7]167号
附件2: 监督实施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61件)
01 印发《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4]186号
02 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4]198号
03 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股东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0]246号
04 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3号
05 关于取消银行分支机构外汇营运资金限制的通知银发[2000]9号
06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173号
07 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场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0]192号
08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股份制商业银行新设分行审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244号
09 关于城市合作银行变更名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94号
10 关于印发《外资银行外部审计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1999]157号
11 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8号
1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境外机构监管指引》的通知银发[2001]257号
1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过程中股东资格审查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423号
1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148号
1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规范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128号
16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7号
17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工作有关法律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2]169号
18 关于印发《城市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4]132号
19 关于印发《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369号
20 关于印发《关于县(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归口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的具体意见》的通知银发[1999]168号
21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7]390号
22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章程(范本)》的通知银发[1997]474号
23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65号
24 关于印发《关于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的试点工作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银发[1999]210号
25 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银发[2000]21号
26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信用社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1]357号
27 关于严格控制农村信用社员工增长的通知银发[1998]164号
28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的通知银发[1998]524号
29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办法的通知银发[2001]278号
3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期限等若干会计财务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56号
31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01号
32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00]27号
33 关于剥离不良贷款相应的表内应收利息处置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145号
34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1号
3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31号
36 关于建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银发[2000]380号
37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办发[2000]120号
38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指标报表填报说明和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报告书的通知银发[1997]549号
39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6号
4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30号
41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实施统一授信制度指引》(试行)的通知银发[1999]31号
42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6]403号
43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9号
44 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发[2000]344号
45 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办发[2000]170号
46 关于印发《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0]303号
47 关于明确呆滞贷款划分标准的通知银发[2000]363号
48 关于执行《不良贷款认定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银发[2000]359号
49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
50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银发[2002]98号
5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和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02]355号
5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申请从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71号
53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现场稽核规程(试行)》的通知银发[1997]497号
54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现场检查操作程序》的通知银发[2000]222号
55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银行会计内部控制和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银发[1997]318号
56 关于印发《对金融机构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等问题定性的说明》的通知银发[1998]273号
57 关于印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合并会计报表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00]172号
58 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
59 关于加强金融债权管理,建立防范和制裁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制度的通知银发[1999]10号
60 关于发布《实施〈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银行呆、坏账准备金核销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10号
61 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指标及填报说明》的通知银发[2000]398号
附件3: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计38件)
0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授权分行营业管理部审核批准外资银行驻华代表处展期申请的通知银发[2001]402号
0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后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22号
03 关于印发《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号
04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规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银发[1998]272号
05 关于不得将城市郊区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并入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银发[1996]261号
06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年检暂行办法》和开展1997年度农村信用合作社年检工作的通知银发[1997]532号
07 关于印发《加强联社建设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银发[1998]163号
08 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市(地)联社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银发[2000]264号
09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责任制》(暂行)的通知银发[1999]140号10 关于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实施非现场检查的通知银发[1996]315号
11 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社部分变更事项审批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0]292号
12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银发[1998]184号
13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非现场监管基本工作程序》的通知银发[1998]556号
14 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责任的通知银发[1998]357号
1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银发[2001]296号
16 中国人民银行稽核程序银发[1992]265号
17 关于印发《城市合作银行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6]463号
18 关于印发《金融信托投资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4]143号
19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91号
20 关于修改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的通知银发[1998]528号
21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分类指导和处置意见》的通知银发[1999]366号
22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9]245号
23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进加强信贷管理和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银发[1998]446号
24 关于《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跨行交易收费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银发[2000]72号
25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银行卡跨行交易收费及分配办法的通知银发[2001]144号
26 关于发布《关于对各级银行外汇业务范围的规定》的通知(98)汇管函字第048号
27 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境外外币信托存款业务的若干规定(87)汇管字第763号
28 关于办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外汇业务审批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0]83号
29 关于印发《外资银行并表监管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办发[2000]263号
30 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设立审批程序(试行)》的通知银办发[2000]358号
31 关于印发《外资金融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7]197号
32 关于银行工作人员不得在企业或经济实体任(兼)职的通知银发[1999]391号
33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审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补充通知银办发[2001]53号
34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口径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74号
35 关于印发《外国银行撤销在华营业性分支机构操作指引》的通知银发[1999]138号
36 关于当前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427号
37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3号
38 关于实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218号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保监厅发〔2007〕61号
机关各部门、各保监局:
对出差、会议实行定点管理是建立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严肃接待纪律和规范接待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2号)的规定,财政部委托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州、市)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行〔2007〕285号)(附件)中,对中央国家机关落实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确保定点管理办法顺利实施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落实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办理出差和组织会议,加强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和会议未按照定点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各单位应从严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会议应尽量使用单位内部的会议室,异地会议应尽量采用电视电话和网络视频方式召开。
三、各单位应严格限制会议地点,除现场观摩会等特殊原因确需在其他地点召开的会议外,机关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应当安排在京内召开,各保监局组织的会议应当安排在保监局所在地召开。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组织变相旅游。
四、召开一般性工作会议或专业会议,会场和主席台不摆放花卉,不安排照相合影。
五、对工作人员出差的接待,各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六、工作人员出差和会议选择定点饭店,可参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目录》,或通过“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www.hotel.gov.cn)中查找。对定点饭店无故未按照协议履行服务义务等情况,可直接向该地区定点饭店管理员(各地财政部门设置了定点饭店管理员)进行联系,也可以通过“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查询网”的预设功能对定点饭店进行投诉。
七、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到定点饭店应携带工作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协议价格入住到相应类型房间。退房时要主动交纳住宿费,索取正式发票交财务部门报销。不得向地方和下级单位转嫁费用。
八、为保证与出差住宿定点管理工作的衔接,原《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中“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的规定于2007年9月30日停止执行。
九、为保证会议、差旅制度执行的严肃性,财务会计部将会同监察局对各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处理。
十、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反馈。
附件:1、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落实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