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一九九五年和一九九六年执行计划
中国政府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一九九五年和一九九六年执行计划
(签订日期1994年12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为实施两国政府一九六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在拉瓦尔品第签订的文化协定,并加强两国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关系,同意一九九五年和一九九六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如下:
文化艺术
一、中方将派出一个由三十至三十五人组成的杂技团访巴。
二、巴方将派出一个由二十至二十五人组成的艺术团访华。
三、双方将互办民间工艺美术展览和生活摄影展览,随展人员一人,为期二周。
四、双方将交换并合作出版文化出版物。
五、双方将合作开展对《科沙·达斯坦》民间传说的研究。
六、双方将互派一个三至五人的民间艺术和文学考察组进行为期两周的访问。
七、双方将互派一个三至五人的艺术家代表团进行为期两周的访问。
八、双方将互派一个由四人档案学专家组成的考察组进行国家档案工作的考察。
九、双方将在档案领域内开展下列合作:
1.微缩摄影
2.档案管理中的计算机应用
3.管理条件及环境控制的改善
4.档案工作中行政管理和档案处理等的短期培训具体实施方式将由双方有关部门商定。
十、巴方将在华举办题为“巴基斯坦——过去、现在与未来”的巡回展览,展期一个月,巴方一博物馆学家随展。
十一、双方将互派一个由考古学家、建筑史学家和博物馆学家组成的三人代表团参观重要的古迹、历史纪念碑和博物馆,以便对有关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展示的课题及博物馆组织工作开展研究,为期二周。
体育
十二、双方鼓励和支持体育交流,具体细节将由双方体育部门共同商定。
教育
十三、中方将于一九九五年派出一个由教育工作者、教育规划工作者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五人代表团访巴。
十四、巴方将于一九九六年派出一个由教育家、教育规划工作者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五人代表团访华。
十五、中方将每年根据巴方的需要向巴方提供二十个奖学金名额,其中包括三名语言生,五名博士生和十二名硕士生的奖学金,学习科目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十六、巴方将每年向中方提供六个奖学金名额,中方派遣访问学者或研究生赴巴。
十七、巴方将于一九九五年派出一个不超过八人的作家代表团访华。
十八、中方将于一九九六年派出一个不超过八人的作家代表团访巴。
十九、中方将于一九九五年派出一个五人出版印刷代表团访巴。
二十、巴方将于一九九六年派出一个五人出版印刷代表团访华。
二十一、双方鼓励介绍、翻译和出版对方的优秀文学作品。
二十二、中方将派出二至三名汉语教师赴伊斯兰堡国家现代语言学院教学。
二十三、双方鼓励两国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十四、双方鼓励文学资料、学校教材、参考资料及教师培训资料的交流。
二十五、双方鼓励两国国家图书馆和大学图书馆之间的普通图书和科学书籍的交流。
二十六、中方将向伊斯兰堡国家现代语言学院提供中文图书和期刊。
广播、电影、电视、新闻
二十七、双方鼓励和促进《中巴广播、电视合作协定》的实施。
二十八、双方鼓励交换电影资料、互购影片及从事故事片和纪录片制作的专业人员之间的交流。
二十九、双方鼓励记者代表团互访,具体事宜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青年事务
三十、双方鼓励和支持青年代表团于一九九五至一九九六年之间互访,代表团人数和其他情况将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宗教
三十一、巴方将于一九九五年派出一个五人穆斯林学者代表团访华。
三十二、中方将于一九九六年派出一个五人穆斯林代表团访巴。
财务条款
三十三、实施本执行计划规定的交流项目所需费用,由派遣国负担派出人员的国际旅费,接待国负担在其国内期间的食宿、交通和突发病的医疗费用。关于双方举办展览的费用,派遣国负担展品的国际运费,接待国负担在其国内的展出费用。
三十四、凡本执行计划中未规定具体执行时间和人数的交流项目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商定。
本计划于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政府代表 政府代表
刘德有 卡 奇
(签字) (签字)
关于做好水路交通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部
关于做好水路交通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7)交水指挥中心发明电02号
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省交通厅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国可能会发生大范围洪涝,形势十分严峻。近期,江南东部、华南南部和东部、四川东南部、贵州西部、云南东部和西部等地发生大雨或暴雨,福建东部和广东东部局地发生大暴雨,部分地区还发生短时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在今后的几天内,还将有大雨或暴雨,华南的局地有大暴雨,上述部分地区并可能伴有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你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按照《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和工作程序,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做好防抗洪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水运各项设施安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洪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严肃防洪抗灾纪律。要按照抗大灾的要求,确保防洪工作责任到人、物资到位、措施落实、信息畅通、反应灵敏、指挥高效。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2007〕5号文件和〔2007〕9号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今年防洪各项准备工作,要突出“早”和“实”,牢牢把握防洪工作的生动权。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气象和水雨情监测和预报,加强险情分析,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今年,要对辖区内的防洪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防洪人员、物资准备处于临战状态。要重点跟踪渡船渡口、航电枢纽、港口码头的防洪情况,注重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对港口码头、航道航行船舶的影响。要组织港航生产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尽量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做好防洪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和指挥渠道畅通,及时处理抢险救灾事宜,不得延误。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一旦发生重大和紧急情况要迅速报告,交通基础设施毁损情况要及时报部。今年,我部将加大水路交通防抗灾害紧急通讯平台和应急信息平台的建设,请你们也要高度重视,并要按照国家防总的要求,建设通畅的信息预警渠道和应急信息平台。
请各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于6月13日前将有关防洪抗灾的措施及动态情况传真报交通部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部水运司),同时报送你单位应急主管领导和联系人的名单及联系方式。
四、各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防汛工作摆在第一位,并统筹兼顾好防洪与生产工作。大雨过后,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开展生产恢复工作,尽量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
交通部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010-65292640,65292638(传真),sys637@mov.gov.cn(邮箱);
其它时间:水运司综合运输处彭付平13501105448,李良生13901179400,sys637@mov.gov.cn(邮箱);部总值班室010-65292528,65292534(传真)。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