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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7-13 12:24:48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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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


关于实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信息产业厅(局):

为加快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
才培训工程的总体安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信息产业部决定联合实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
人才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培训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的需要,按照需求定向、企业主导、条块结合、政府帮助的原则,从2003年10月—2006年
底,在部分电子信息产业较为集中的城市和重点企业集团中,加强高级技术工人培养,表彰
奖励一批拔尖技术能手,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机制,形成争学技术,争当能手的
社会氛围,力争使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数量有较大增加,在技术工人中所占的比重提高
3~5个百分点,缓解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提供技能人
才支持。

二、实施范围

(一)重点联系城市:先确定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南京、杭
州、苏州、福州、济南、长沙、成都、西安、哈尔滨、长春、厦门、石家庄、青岛等20个城
市为本项目重点联系城市。

(二)重点联系企业:先确定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
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TCL集团公司、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彩虹电子集团公司、华为技术有
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大
型企业集团公司为本培训项目重点联系企业。

(三)重点职业领域:在IT企业中从事电真空制造、半导体芯片制造、电子电路制造、
通信设备制造、电池制造、无线电整机装配调试、雷达装配调试、电子设备维修、电子产品
模具制造、计算机(含外设)服务器装配调试、维修、计算机系统集成等职业的技能人才,
以及软件开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人员。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信息产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电子信息产
业发展实际需求,确定实施本培训项目的具体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选择规模较大、技术设备先进、管理规范、效益较好和具有优势教育培训资源的
企业,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电子信息项目)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开展高
技能人才培训。除确定10家重点联系企业建立培训基地外,每个联系城市各确定企业培训基
地1-2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企业培训基地1-2家,由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与信息产业部统一公布。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的示范和辐射
作用,开展以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1.通过多种培训形式,实施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和“四新”技术技
能培训、技能提高培训等;

2.组织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同业交流和绝招绝技观摩活动等,表彰奖励技术能手和
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

3.发挥培训资源优势,承担中小企业职工培训任务,为培训机构提供兼职教师、实习
场所和设备。

(二)选择专业实习设备先进、师资力量强的电子信息类职业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建
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电子信息项目)培训基地”。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高技能人
才培训。每个联系城市各确定学校培训基地1-2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
实际确定学校培训基地1-2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信息产业部统一公布。学校培训基地
要结合当地高技能人才需求,开展以下工作:

1.招收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备条件的中级技术工人,开展高级技工学制
教育。

2.面向社会开展企业在职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劳动力市场求职人员的高级工、技师和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

3.面向高职院校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尚未就业的人员开展技能强化训练。

(三)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有关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国
家高技能人才(电子信息项目)培训工程资源开发中心。资源开发中心要围绕项目的实施,
承担以下工作:

1.跟踪了解新技术、新技能的推广应用情况。
2.开发培训课程,开展师范性培训。
3.组织培训方法研究,承担教材开发和骨干师资培训工作。

(四)逐步完善电子信息产业特有职业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教材编写、试题库开发等基础
工作。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生产岗位规范的要求制定培训教学计划,并根据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发展,进行动态调整。开发和出版一批体现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
养特色的教材。在技术上确保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顺利进行。

(五)组织实施电子信息技术远程培训。根据技术发展和企业需求,陆续开展计算机应用
与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等领域的远程培训项目。

(六)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企业和学校基地完成重点职业的培训任务后,信息产
业特有职业(工种)由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鉴定,信息产业部
劳资部门按照规定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通用职业(工种)由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鉴定,
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加大技师考评工作力度,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技师资格考评,考评合
格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七)从2004年开始,每两年组织一次电子行业特有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岗位练兵
活动,对大赛和岗位练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进行表彰、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组织推动

(一)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共同成立全国电子信息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进行重大问题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
全国电子信息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工作办公室,负责培训项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信息产
业部。

(二)实施本项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联系城市成立由劳动保障部门和信息产业部
门和企业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企业和学校的
沟通联系工作。

(三)重点联系企业(国家培训基地所在企业)要成立或落实相应工作机构,推动培训项
目的实施。

重点联系企业要制定本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建立企业职工培训、考核、使用、待遇
相统一的政策。提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工资水平、岗位津贴和福利待遇,形成多种形
式的有利于高级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3年11月底前)

1.实施本培训项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联系城市、企业成立或落实培训项目
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
2.调研了解地区、行业、企业的需求,制定实施方案。
3.确定企业和学校培训基地。
4.陆续开始编写教材,开发课件,开展师资培训。

(二)实施阶段(2003年12月—2006年9月)
1.组织实施培训。
2.做好基础工作和技术支持。
3.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三)效果评估(2006年10—12月)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联系城市及企业自行评估。
2.劳动保障部和信息产业部组织检查评估。
3.培训项目总结。

附件:全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全国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
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张小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苟仲文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成员: 于法鸣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
刘 康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
王耀光 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副司长
陈 宇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
张 勇 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处长
周 健 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处长
周 明 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徐玉彬 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副主任
左志成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尹铁如 中国电子信息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
仉兴喜 彩虹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刘建军 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

(2004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决定废止《河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本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交安委明电〔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部属各海事局、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
为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国庆假期是人民群众旅游出行高峰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压力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国务院第165次、167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我部“7.22”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8.29”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视频交流会议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全面落实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严密的安全责任链条,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机关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检查指导,切实将管理责任、管理措施和管理要求落到实处。基层一线干部职工要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把关,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交办明电〔2011〕0720号)的要求,结合8月29日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视频交流会议部署,继续全面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前一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基础上,找准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环节和重点隐患,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制订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要确保节日期间运输车船、客货场站、码头渡口、施工工地、轨道交通等处于良好的运营安全状态。
四、狠抓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边远地区、农村赶集日、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农村道路客运、渡口渡船和湖区库区旅游观光船的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酒后或疲劳驾驶以及违章冒险航行,认真做到“四个狠抓”:一是狠抓长途客运安全生产。要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大力开展卧铺客车隐患集中整治,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道路客运的行为。二是狠抓桥梁运行安全生产。继续开展超限超载车辆集中整治,通过加强值守和现场监管等措施,确保桥梁安全运行。三是狠抓“四区一线”和库区、湖区等水路客运安全生产。要认真吸取湖南邵阳“9.9”沉船事故教训,进一步督促县乡政府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节假日期间渡船渡口的现场监管,严防发生人员超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四是狠抓城市客运安全生产,重点突出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安全,加强“三品”的查处,严防公交车辆发生自燃事故。
五、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救助应急车船、飞机处于良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应快速高效处理,并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